一是前期全面完成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按照实现土地资源数量质量并重管理的目标与要求,为切实加强耕地质量管理的基础性工作,1999年,国土资源部通过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在全国部署开展了农用地分等工作,这也是继第一次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摸清农用地数量和权属以后,对农用地质量进行的第一次全面调查。这项工作从统一技术方法、分省组织实施到全国汇总工作的完成,历时十年,全国共投入人力130多万,中央财政投入1.2亿多元,取得了报告、图件、数据库、数据表册、影像资料和标准样地实物等一系列丰富成果,也是第一次全面查清了我国耕地质量等级及其分布状况,实现了全国耕地质量等级的统一可比。这也是国土资源领域完成的一项重大基础性、战略性和公益性科技创新工程,拓展了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科技基础。这项成果2009年通过专家论证并正式对外发布,得到相关领域,特别是得到了一些院士们的高度评价;2011年在国家博物馆展出,得到多位中央和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是在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中我们应用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技术方法和成果,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长期以来,耕地质量管理一直是土地管理工作中的一项薄弱的环节,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对加强耕地质量管理有明确要求,但是在现实中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主要原因是缺乏量化的耕地质量信息基础作支撑。当前,正是因为有了这项基于我们十年调查的家底性的基础成果,全面支撑了耕地保护水平的新的提升,耕地保护从此进入了数质并举的新阶段。一是以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为依据,调整划定基本农田,实施耕地差别化管理;二是耕地质量等级变化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把规划期内补充耕地和基本农田的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作为考核内容;三是依据耕地质量等级及耕地产能提升潜力的大小合理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明确整治方向,对土地整治前后耕地质量等级进行评定;四是严格耕地占补平衡,要求做到面积和产能的双平衡,补充耕地质量未达到被占用耕地质量的,要按照等级折算增加补充耕地面积。
三是正在部署开展成果完善更新工作。从目前成果及其应用情况看,必须保持耕地质量等级调查的现势性和评价成果的精度,满足最严格的耕地质量管理工作的需要。2011年底,在全国部署开展了耕地质量等级成果的完善更新工作,要求按照最新的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对新增耕地和整治耕地开展补充调查,补充、更新有关属性数据,重新计算并确定耕地质量等别,形成与最新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一致的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该项工作我们计划于2013年全面完成,届时将形成全国最新的耕地质量等级本底数据,将更好地全面支撑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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