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障,是优化利用土地资源、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有效途径。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质量建设与管护高度重视。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今年3月2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了《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提出“十二五”期间再建设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的任务,明确要求“经整治后的基本农田质量平均提高一个等级,粮食亩产增加100公斤以上”。近年来,中央领导也多次对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做出重要指示,温家宝总理在2011年视察国土资源部时明确要求我们“在做好数量管控的同时,加强质量管理和生态管护”。
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是国土资源部门的重要职责和主要任务。多年来,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数量管控、质量管理和生态管护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在坚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的同时,一直高度重视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工作,不断强化措施、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取得了一定得成效。但目前,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地方对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提升耕地持续增产保障能力的综合措施还需进一步加强,管护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在这么一个背景下,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数量管控、质量管理和生态管护的有关要求,进一步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综合手段,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耕地保护水平,今年的6月29日,我部印发了《关于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也就是今年的108号文件。这个文件是我部第一次全面系统地就耕地质量保护、建设、监测、管理提出加强工作的具体措施,共6个方面、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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