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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汇总

  • [ 04-28 ]发证事项

  • 网名:张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150 **************   邮箱:148* @*****   电话:150 ******   通讯地址:内蒙古 ************   咨询:我公司通过自然资源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了地灾施工甲级资质副本补证业务,于2022年4月13日,补证事项完结,麻烦问一下证书该怎样领取?通过邮寄还是现场领取?   回复:您好!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领证事宜请联系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联系电话010-66558739。(地质勘查管理司)2022-04-28 17:20:09
  • [ 04-28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进展

  • 网名:张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410 **************   邮箱:176* @*****   电话:159 ******   通讯地址:沈阳市 ************   咨询:《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2021年11月就开始征求意见了,到目前为止部里一直没有出台最新的管理办法,请问这个管理办法什么时间能正式下发?因为我们单位想申办乙级资质,请给予回复,谢谢!   回复:您好!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取消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丙级资质审批,我部正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有序推进资质管理办法修订。目前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需按照现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有关资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地质勘查管理司)2022-04-28 17:20:09
  • [ 04-28 ]子公司有地质灾害治理甲级资质,能否通过合并的方式转移到母公司

  • 网名:郭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642 **************   邮箱:742* @*****   电话:133 ******   通讯地址:湖北省 ************   咨询:根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甲级资审批服务指南》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发生如下合并情况的,......合并后单位资质新设申请与合并前单位资质注销申请可同时提交。 请问这里所说的“资质新设申请”和单位第一次申请这个资质的要求一样吗?审批的时候是简单审查还是完全审查?   回复:您好!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有关资质管理办法没有关于资质可以转移的规定。我单位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新设申请、延续申请的审查要求是相同的。(地质勘查管理司)2022-04-28 1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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