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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967号(政治法律类295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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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休闲渔业立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休闲渔业是以渔业生产为载体,通过资源优化配置,将休闲娱乐、观赏旅游、生态建设、文化传承、科普宣传以及餐饮美食等活动与渔业有机结合,实现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的一种新型海洋产业形态。

  发展休闲渔业,对于提高我国渔业发展质量与效益,推动传统渔业转型,促进渔民转产转业,增加渔民收入,丰富人们物质文化生活,发展海洋经济具有重要的作用。发展休闲渔业,有助于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能够有效地改善人们的生活品质和环境;有助于减少对渔业资源以及生态资源的消耗,实现我国海洋渔业产业的高质高效发展。

  原国家海洋局积极支持休闲渔业的发展。近年来围绕休闲渔业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保障渔业用海需求。在落实海域管理方面,渔业用海占我国用海总面积的近90%,为我国传统渔业向休闲渔业转型提供了基础资源保障。二是积极推动海洋经济发展,促进滨海旅游业进一步壮大,海洋旅游新业态潜能进一步释放。三是积极参与相关立法工作,与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就相关领域立法开展了沟通。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自然资源部相关职责,围绕休闲渔业发展,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根据当前我国休闲渔业发展现状,继续支持海南发展休闲渔业,指导出台相关法规规范,发展游艇游钓。二是在《海域使用管理法》修订工作中,积极考虑休闲渔业等新型产业用海的潜在发展。三是以发展海洋经济为切入点,做大做强包括休闲渔业在内的滨海旅游业,加快推动休闲渔业立法进程。

  感谢您对我国海洋经济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支持我国海洋经济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然资源部 010-68026502

自然资源部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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