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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财政和技术支持,建立全国土地资产量调查核算制度的提案复文摘要

2015-09-10      来源:调控和监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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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土地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其资产属性也早已成为现代经济制度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落实三中全会要求,需要我们摸清全国土地资源资产的总量、结构、空间分布等特征,并对其实现制度化的动态监测监管。我部将在下一步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积极谋划土地资产量调查工作,从多方面推进土地资产量调查。  

  一、土地调查制度建设方面。2009年以来,在总结二次调查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每年的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以及适时开展的专项调查工作,不断完善我国的土地调查制度体系。目前,我国的土地调查体系已日趋成熟,十年一次的土地详查,每年一次的土地变更调查,以及专项调查等制度都已建立。下一步,我们将通过不断的实践和摸索,积极探索将土地资产量调查核算纳入土地调查制度中,为国家土地资产调查核实制度的建立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计划安排方面。我部已将土地资产量调查核算工作纳入“十三五”规划的重点工作中。届时,我们将研究利用现有每年更新的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基础,摸清全国土地资源的规模和结构。在此基础上,添加地价监测等土地经济属性数据,按照国家统一的土地经济评价标准和规程,测算形成全国各类土地资源资产总量。  

  三、财政保障方面。近年来,中央财政通过国土资源部部门预算对土地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如2015年安排“土地资源产权产籍调查与监测”项目1220万元、“城乡土地价格监测”项目1777万元,上述项目的实施,为土地资产量调查核算等工作奠定了基础。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部署,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广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对购买的内容及指导目录给予了说明。对于建议提出的“向社会购买专业服务支持全国土地资产量调查核算工作”,中央财政根据《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积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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