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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全面提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后管理质量

2012-08-16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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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市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近年来先后建成了9个廉租住房小区,其中2569套廉租住房都已分配入住。为让群众由“住得起”向“住得好”转变,该市积极调整工作重心,以公平分配和建后管理为突破口,下大力气抓好保障性住房建后管理工作,不断提升住房保障工作质量,着重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分工

  吉林市成立了由市房产局住房保障处、各区城建局、市物业管理部门和市住房保障中心等单位组成的吉林市保障性住房小区建后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各单位职能,明确了职责分工,房产局住房保障处负责对小区建后管理试点工作进行政策指导;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制定政策方案、小区后续维护管理工作;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物业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物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物业管理公约和行为准则落实情况;区城建局配合市住房保障中心与市物业管理办公室,组织街道、社区做好廉租房小区建后管理试点工作;物业公司负责落实各种规章制度,按照制订的物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物业管理制度进行服务。通过明确职责分工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推进保障性住房小区建后管理试点工作。

  探索规律,创新管理模式

  吉林市廉租住房现有统建小区4个,委托建设小区1个,配建小区1个,购买的廉租住房小区2个,通过其他渠道筹集房源小区1个。面对渠道多元化、入住群体复杂、管理体制多样的情况,该市根据各个小区的实际,反复研究认证,形成了多样化的物业管理模式。一是对统建或委托建设的廉租住房小区,采取以市场化为主的管理模式。例如:莲山新居一期和二期、绣山苑、惠民佳苑、湘潭小区等廉租住房小区,在选聘物业公司时,选聘收费标准低、服务水平高、资质和业绩较好的物业公司进行市场化管理;二是对配建、购买和通过其他渠道筹集的廉租住房房源,采取纳入小区物业统一管理的模式。例如:江山小区、和平小区、北极嘉园小区、莲花33号楼等房源,均纳入小区物业,由物业公司统一进行管理。为探索建后管理的经验,该市确定惠民佳苑、绣山苑两个建后管理试点小区后,房产局领导深入小区调查研究、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已初步摸索出一整套建后管理经验,计划在该市廉租住房小区推广。

  完善机制,提升管理质量

  吉林市先后出台《吉林市廉租住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吉林市保障性住房按份共有产权实施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针对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了保障性住房按份共有产权和建后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使建后管理工作步入正轨。为解决廉租住房物业管理收费难的问题,该市采取三种方式破解难题。一是建立“产权抵押”制度。通过不缴费将用产权抵扣等措施,督促居民正常缴费。二是建立“以工代费”制度。在小区中设立公益岗位,以“工”冲抵物业管理费用,通过提供劳务来解决自身问题。三是建立“缴费补贴”制度。对于按规定足额缴纳费用的家庭,每年可以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50%--70%的补贴,鼓励其形成及时足额缴费的意识,补贴资金主要是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解决。该市在廉租住房小区中建设了一定数量的经营性用房进行出租,租金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资金缺口,从根本上解决了物业管理收费难的问题,保证了物业管理的平稳运行。

  教育引导,营造社会氛围

  吉林市住房保障中心在小区建立了便民车棚、文化长廊,增设了休闲桌椅、工艺花盆等设施,改善小区环境,营造了良好的居住氛围。由各区城建局组织街道、社区对廉租住房小区进行入住前教育、感恩教育、文明教育、法制教育,树立遵守社会公德和管理规定的文明意识;组织开展“和谐社区、文明小区、五好家庭”等活动,营造和谐文明居住氛围。同时,物业企业和社区还共同与小区居民开展联谊、一对一帮扶捐赠等活动,丰富了保障家庭的精神文化生活。

  注重服务,倾心排忧解难

  一是畅通问题咨询和投诉渠道。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都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的投诉和举报。二是深入小区,加大宣传力度。相关人员定期走进保障性住房小区进行政策解读,全面宣传住房保障工作。三是加强人性化管理。在严格管理,按章办事的同时,针对保障对象文化程度低、收入低、就业率低、残疾人多的特点,在住房保障制度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人性化管理。如完善社区无障碍设施,安排残疾人在低层居住;保障性住房小区的保安、保洁等工作优先聘请小区内的低收入住户,统筹考虑住房与就业问题。以上措施有效地提升了保障对象的生活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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