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吉林全省农用地资源的质量等级状况,科学评价和管理农用地,促进全省农用地的合理利用,省国土资源厅于近日召开了全省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工作培训会。
会议指出,目前全省城镇土地“等级价”体系已经基本成型,基本实现了数量、质量、权属、价格“四位一体”的管理。要实现国土资源全覆盖,就需要抓紧把以耕地为主的农用地“等级价”体系建立起来。对以耕地为主的农用地进行质量分等,与土地调查、宗地统一编码和集体所有权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一起,直接关系到国土资源管理基础信息平台的构建,直接关系到土地统一登记制度的建立,直接关系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能定位和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的长远发展。
会议强调,此次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工作,要以上一轮农用地分等成果为基础,通过完善性更新评价工作,全面配套最新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对农用地分等成果进行补充完善,比例尺大小、图斑变化等要与最新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保持一致。一是2012年年底必须完成补充完善后的县级1∶10000耕地质量等别数据库、表格、报告;二是2013年上半年必须完成省级汇总后的1∶500000耕地质量等别数据库、图件、表格和报告;三是2013年年底汇总完成耕地质量等别成果。
会议要求,一要按时完成任务。5月末完成资料的收集整理、资料的补充调查及完善;8月末完成县级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单元图编制,建立分等单元基础数据库;11月末完成县级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编制工作成果;年底全面上报县级1∶10000数据库、表格、报告以及全省汇总数据表册;2013年6月末完成全省成果验收及上报。二要明确组织机构。加强耕地质量补充完善机构队伍建设,成立领导组织机构,以行政为主导,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该项工作。保持技术业务人员的相对稳定,从行政和技术上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三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各市(州)、县(市、区)要指派1名业务人员,和省里技术组建立联络员制度,按省里要求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技术难点和技术问题的处理方法等,以确保按国家要求及时提交成果。四要严格审核项目成果质量。县级成果由各地区自行组织完成,并按国家要求按时提交,各单位可以委托项目承担单位完成,各市州局、县市区局要对成果严格审查,严把质量关。五要落实好工作经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能,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支持,落实配套经费,保证年度工作顺利完成。(张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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