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规划局在测绘资质监督检查中发现,浙江省慈溪市恒业工程勘察有限公司提交的电子档案存在不真实的问题。经查,该公司在申请测绘资质证书时,以欺骗手段提供了4名技术人员的虚假材料,于2005年2月取得了测绘资质,领取了测绘资质证书。宁波市规划局及时将此案依法呈报浙江省测绘局。慈溪市恒业工程勘察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从事测绘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规定。浙江省测绘局于2007年5月2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慈溪市恒业工程勘察有限公司作出吊销丁级测绘资质证书,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测绘资质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