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宁波嘉禾教学仪器有限公司向上海洋山海关申报出口一批地理模型货物。洋山海关将地球仪样品送上海市测绘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上海市测管办”)进行审查。经查,该地球仪使用的地图图形存在严重的错误,属于 “问题地图”,并且还冒用地图审核批准书。上海市测管办将审查情况函告海关。洋山海关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将该案移送上海市测管办。上海市测管办依法将案件移送浙江省测绘局。宁波嘉禾教学仪器有限公司出口未经审核且冒用地图审核批准书的地球仪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第八条和《浙江省地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浙江省测绘局于3月23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浙江省地图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宁波嘉禾教学仪器有限公司作出没收地球仪,并作出相应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