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印发《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办法》规定,挂牌督办案件的办结时限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60日。
对于重大或复杂疑难案件不能按期查结的,《办法》要求,分局应当在到期10日前向市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办结时限,并在市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办法》明确了市局、分局职责,并详细规定了案件筛选、核查、审核、复查、讨论决定以及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的程序。《办法》强调,对有重大社会影响或媒体、公众关注的重大、典型案件公开时,应制定新闻应急预案后再发布。
根据挂牌督办案件性质和社会影响程度,《办法》规定,市局可以采取或要求分局采取暂缓受理、办理与本案有关的土地或矿产审批、登记事项;建议相关部门暂缓受理、办理与本案相关的审批、登记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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