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动态 > 直播 > 2011 > 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违法违规案件新闻发布会 > 背景资料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规定挂牌督办案办结时限不超60日

2011-03-24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作者:刘振国
【字号: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3月16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印发《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办法》规定,挂牌督办案件的办结时限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60日。

  对于重大或复杂疑难案件不能按期查结的,《办法》要求,分局应当在到期10日前向市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办结时限,并在市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办法》明确了市局、分局职责,并详细规定了案件筛选、核查、审核、复查、讨论决定以及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的程序。《办法》强调,对有重大社会影响或媒体、公众关注的重大、典型案件公开时,应制定新闻应急预案后再发布。

  根据挂牌督办案件性质和社会影响程度,《办法》规定,市局可以采取或要求分局采取暂缓受理、办理与本案有关的土地或矿产审批、登记事项;建议相关部门暂缓受理、办理与本案相关的审批、登记等事项。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快速入口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地图 - 关于本站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网站调查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承办: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政府网站标识码:bm16000001京ICP备1804490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