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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普法渠道 增强法制意识

2010-10-26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作者:陈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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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五”期间,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健全完善普法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制定了普法规划和各项工作制度,配备相应人员和办公设备以及经费,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任务,广泛深入地开展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

    五年来,通过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渠道,使普法宣传形式更加多样、载体更加丰富、覆盖面更加广阔。各地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纪念日,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送法工程”,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到地方政府各级领导、农村村民、矿山企业负责人等不同群体,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年来,各地大力推进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扩大立法的公众参与程度,并把普法与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化解矛盾的重要手段,把信访、咨询工作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窗口,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知情权、申辩权等合法权益,减少了重复、越级上访。

    据不完全统计,“十一五”期间,全系统累计投入普法经费4亿多元,编写、采购普法教材500多万册,培训198万人次,举办各种普法培训班9800多期。通过多种渠道的普法宣传,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全社会国土资源法制意识、资源保护国策意识和节约集约用地观念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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