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动态 > 地方动态

兴化局加强基层所效能考核 信访案压案不查等六种情形将严肃查处

2012-06-08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作者:沈桂山 周春山
【字号: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日前,江苏省兴化市国土资源局下发《效能监察实施办法》,对基层国土资源所的行政效能监察采取扣分制,以专项监察、重点检查、专人督查等方式,定期将监察情况和季度督查情况通报,并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与单位、个人评先评优以及年度考核金挂钩。

  《办法》细化了对基层国土资源所行政效能监察内容及扣分标准,对照基本制度的执行、依法行政制度的执行、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集体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等42个效能情节明确扣分规定。

  《办法》强调,凡是出现以下六种失职情形的,将严肃处理:擅自更改、变通上级批示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造成工作严重失误或出现责任事故的;对查出的违法违纪行为隐瞒不报或提供虚假证据的;接受行政相对人有碍于公务的宴请、礼品的;财务管理、基建等方面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泄露举报内容,信访案件查处不实或压案不查的。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快速入口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地图 - 关于本站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网站调查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承办: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政府网站标识码:bm16000001京ICP备1804490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