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 > 综合 > 优化营商环境“获取经营场所” > 深圳 > 政策文件

批量业务申办指引

2024-01-18      来源: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字号: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一、住房保障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等申请人通过线下方式集中大批量申办不动产登记业务,申请人同一批次中相同的申请材料无需重复提交。

  二、登记机构对同一批次同登记业务类型符合登记条件的,集中在规定时限一次性完成审核登簿。

  三、符合领取条件的,申请人可以一次性领取办理结果。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2月2日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快速入口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地图 - 关于本站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网站调查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承办: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政府网站标识码:bm16000001京ICP备1804490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