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用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结合实际,现将压缩办理时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更正登记涉及更正抵押权登记相关内容的,应当在 1 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各登记所要按压缩时限的要求完成相关登记业务,政策法规部要更新完善“权责清单”相关内容,信息管理部要尽快完成登记系统调整工作,质量督查部要做好督办检查。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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