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6日(星期一)下午3∶00,国土资源部召开全国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规范总结表扬暨进一步推进整合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图为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王德学同志讲话。(曹继东 摄)
同志们:
经国务院同意,国土资源部等12个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矿业结构,大幅度减少小矿井数量,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矿井规模、技术装备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矿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我国矿业的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督促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精神,与国土资源管理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近年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精神,会同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开展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专项整治等一系列行动,截至2008年底,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12422处,关闭非法开采和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48377处。今年以来,各地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依法打击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非法违法行为17000起,依法查处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11900起,依法关闭小煤矿473处,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6845处。通过努力,矿山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态势,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各类矿山事故大幅下降,其中煤矿企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9.4%和23.8%,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3.0%和27.0%。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和较好成绩,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相比,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着很大差距,全国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煤矿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现象时有发生,金属非金属矿山“小、散、乱、差”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一些地方矿业秩序仍然混乱,一些不法分子和非法企业盗采或无证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假整合真开采或以采代探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违法活动依然存在,给安全生产带来巨大压力。今年前三个季度,全国煤矿因违法、非法生产建设经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39起,占较大以上事故总起数的39.0%;全国金属非金属矿山共发生因非法开采导致的较大以上事故11起,占较大以上事故总起数的29.7%。因此,巩固和扩大三年来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和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对促进全国矿山安全状况的进一步稳定好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于全面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绍史同志将做全面部署,请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要切实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高度重视,把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做出安排部署,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要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履行好相应的职责。要把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统筹安排、统一部署、同步推进。要抓住重点,下大气力,通过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有效遏制因非法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和矿山“小、散、乱、差”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
二、深化整顿关闭,务求取得实效
各地要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加强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整顿关闭以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明确目标,重点依法取缔无证开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超层越界开采的煤矿和金属非金属矿山。要真整真关,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已经关闭的矿山“死灰复燃”。
三、提高准入门槛,强化源头监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整合方案,研究制定本地区矿山开采最低规模、服务年限、技术装备、安全设施等准入条件,提高办矿门槛,强化源头管理。要通过安全评价、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和竣工验收等手段,严把新建、改扩建和整合矿山项目安全设施准入关。要强化安全许可工作,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大矿小开、一矿多井或假整合的矿山企业,一律不予审核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完善执法机制,严打非法行为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主动配合地方国土资源管理等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进一步完善打击矿山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的联合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结合“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擅自生产、私挖滥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对因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的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坚持举一反三,不断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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