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6日(星期一)下午3∶00,国土资源部召开全国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规范总结表扬暨进一步推进整合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图为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市长李乐成同志发言。(曹继东 摄)
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市长李乐成
尊敬的徐部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宜昌地处湖北西部,是三峡工程所在地,磷矿资源十分丰富,保有储量9.5亿吨,占全国的13.4%,是全国八大磷矿产区之一。近年来,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湖北省政府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全程监管、集约利用,极大提高了磷矿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促进了磷化工产业健康发展。
一、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湖北省主要领导多次强调,党委政府要把磷矿开发利用管理牢牢地抓在手上。宜昌市委市政府一直把发挥资源优势、做强做大磷化工产业列为重要工作目标,重点研究,重点部署。市政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抓管磷矿开发、产业发展、资源整合和监督管理工作。夷陵区、兴山县、远安县三个磷矿主产区政府都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常设工作机构,负责推进区域磷矿资源开发整合,加强日常监管。
二、坚持统筹规划,强化规划引导
科学规划是磷矿资源开发整合和合理开发利用的重要前提。宜昌市委市政府把规划编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磷矿开发与磷化工产业发展,统筹资源开发利用与自然环境保护,认真组织规划编制、实施,切实加大规划的调控力度。
一是科学编制规划。根据《湖北省磷矿资源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精心编制磷矿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磷化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和各县区磷矿资源规划、矿区规划、磷矿整合方案,合理划分磷矿开采区块,厘定产业空间布局,确定“一矿一主一权、采选加工一体化和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资源配置导向和整合目标。
二是强化规划指导。充分发挥各项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严格市场准入。规定凡是新上磷矿开采和深加工项目,必须符合规划空间布局和产业准入要求;同一个规划开采项目区块内的矿山,必须合并重置;磷矿开采项目必须有深加工项目与之配套或与深加工企业联营联运,实行采选加一体化;必须实行全层开采,年开采规模不得低于10万吨。
三、推进资源整合,提高配置效率
全面落实国务院、湖北省政府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有关精神,不断探索和创新整合方式,以采矿权为纽带,采取联合、兼并、参股等形式,推动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实现磷矿开发上下游企业科学对接,大大提高了磷矿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全市磷矿开发主体由整合前的55个下降到现在的36个,采矿权由69个下降到现在的48个。2008年,全市规模以上磷化工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68亿元,实现利税18亿元,分别比整合前增长63%和1.2倍。
一是支持开采企业横向联合。加强相邻相近矿山企业的整合,统一采矿权,形成新的开采系统。通过整合,极大改善了开采企业安全生产环境,提高了企业开采能力,减少了资源浪费。宜昌柳树沟磷矿公司由原4处矿山整合而成,年开采能力达100万吨,仅减少隔离矿带一项,就增加可采储量140万吨。
二是支持加工企业整合开采企业。积极引导加工企业发挥资金、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优势,收购磷矿开采企业,形成采选加一体化模式,走节约集约发展之路。宜化集团通过收购采矿企业,建立了稳定的资源储备,目前已成为全国最大的磷酸一铵生产厂家、全国五大磷复肥生产基地之一;兴发集团收购整合兴山县境内的全部磷矿开采企业后,加大科研投入,已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食品级磷酸、精细磷化工产品生产企业和世界最大的六偏磷酸钠生产企业。
三是支持采矿企业向深加工方向发展。引导采矿企业改变出售原矿的粗放经营模式,充分利用资本积累,投资发展深加工,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湖北东圣公司原来是一个单一采矿企业,通过发展下游产品加工,现已形成拥有总资产18亿,年销售收入达30亿元的规模。
四、实行全程监管,规范开采秩序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磷矿资源开发管理,成立专门监管机构,制定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采取总量控制、产销对接、建站监管等综合措施,使磷矿开发走上了依法办矿、科学开采之路。2008年,全市开采磷矿799.1万吨,完成年度开采计划的99.3%;实现矿业产值22.4亿元;实现税费4.8亿元,比整治前的2005年增长1.1倍。
一是推进科学开采。积极推进磷矿全层开采,分级利用,实现了富矿优用、贫矿选用。对五氧化二磷含量28%以上的磷矿,优先用于高浓度复合肥、黄磷及精细化工生产;对五氧化二磷含量24%至28%的,主要用于普通磷肥生产;对五氧化二磷含量24%以下的,主要用于生产磷精矿。建立健全护矿网络。市县两级执法队伍实行联防联动,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对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和设计进行开采的矿山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二是控制开采总量。合理确定年度开采总量。按照“以需定采、适当调剂”的原则,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市经委分别下达年度采矿计划和用矿计划,严格按计划采矿用矿。实行磷矿资源准运单制度。准运单由市磷矿管理办公室统一发放。国土部门负责核实开采计划,经委负责领发票证,财政部门负责加贴条形码,确保票证领用、发放、缴销等各个环节公正透明,规范有序。
三是实行产销对接。组织磷矿开采企业与磷化工企业供需见面,确定对接关系,签定供矿合同,由磷矿开采企业对磷化工企业直接供矿。严格合同管理,坚持“矿随单走、单随合同走”。
四是加强运销管理。全市在磷矿矿区进出道路建立了6个现代化监管站,建立了电脑验票、电子计量、电子监控、后台稽查和拦截追踪系统,形成了完善的监管网络。
总体看来,我市在推进磷矿资源开发整合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磷矿资源开发中仍存在一些问题,磷矿资源开发整合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开发利用水平和监督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磷矿资源开发整合,加强开发利用监管,积极探索矿产资源储备机制,加大政府对矿业权市场的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产品研发,提高磷化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宜昌磷矿的资源配置、综合利用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建立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长效机制。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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