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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其海: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震慑犯罪分子

2008-07-08      来源: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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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报记者]

我想问一下贾司长,这是不是第一次通报矿产资源违法案件,以后会不会建立通报机制?我们在下面采访的时候,一些矿老板拿着勘查证采矿,我们应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加以制止?

[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司长贾其海] 

刚才矿业报的朋友提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应该说我们国家矿业秩序大规模的整顿,从95年开始已经在全国开展过三次,当然95年在全国整顿过,01年又部署过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整顿,05年这次是第三次大规模的整顿,叫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这一次与往年不同,我们提出了规范的任务,既治标又治本,这次围绕三个方面展开,应该说我们在整治过程中,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是我们的主要任务。刚才我说了,从全国来说违法案件面还是比较大,但在违法案件中情况不同,有的就像刚才这位记者朋友说的,形成了独立的系统,但是更大量的是群发性的,包括当地社区的一些百姓。我们现在统计全国整个12万多起包括整个形成规模的,独立系统的这样非法采矿,也包括一些群众性的采矿行为。所以说在整个通报过程中,应该说我们对社会上公开案件,各个省也都在公开,但是这次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而且我们想随着今后工作的逐步深入,抓住一些典型案件,我们要不定期地向社会公布,公布的目的主要是要形成一种威慑的力量和氛围,特别是一些重点的违法违规行为,我们要公布案件,要加大对这些案件的查处力度,同时震慑犯罪分子。

应该说我们原来公布的案件在大家看来,恐怕处罚力度还不够,因为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对于现在出现的一些违法行为是违法成本相对低,打击的力度还达不到,因为我们要依法行政,根据法律法规我们要处罚,实际上我们现在正在研究如何加大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要提高它的违法成本,这样能起到震慑犯罪分子的作用。

另外一个就是刚才这位朋友谈到的以采代探,拿着勘查许可证开采的行为时有发生,我们分析几个方面的原因,一个是当前矿产品的供需矛盾,另外一个,矿产品的价格上涨,这样在利益驱动下实施这种违规行为。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我们现在办理采矿证的门槛这几年越来越规范和严格,所以有些探矿权人要办理采矿权,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办起来难度相对加大,所以说在开采过程中,存在一些不顾国家的规定边探边采的行为。同时这些年还有些地区,就刚才咱们谈到的,有些非法采矿人,形成很大规模了,为什么管理机关没有管住,或者说还说不知道,实际上我们早就注意到这个问题,关键就是如何动员基层政府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我们想无证勘查开采的行为,在一个村里,在一个乡里,乡政府不会不知道,关键是其中的利益关系,实际上我们想,如何建立一个共同责任制,我们更多的向基层政府倾斜,让它形成这样的责任,这样对于无证采矿行为加大打击力度,这里面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如何解决好利益分配的关系,这种形成各级政府在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同时,能够对不同所有制企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大家平等对待这些企业,来破除在一些村一级、乡一级,在采矿方面的利益上的这种不正当利益衔接的链条,把它打掉,我觉得我们的矿业秩序,加大这方面的责任,就可以取得进一步的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就会大量地减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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