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近日出台《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明确基本住房保障定义、原则及保障房规划、供地、建设等方面内容,为建立住房保障长效机制提供政策保障。
《办法》首次明确了基本住房保障概念和原则,强调要建立健全基层住房保障工作机构,拓宽保障房建设运营融资渠道,加大准入、使用、退出等环节监管力度,加强对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考核,确定日常巡查、定期核查、专项检查等监督检查方式。
为贯彻落实《办法》,天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国土房管局、市民政局起草的《关于做好住房保障家庭财产核查工作的意见》,将住房保障家庭财产情况纳入核查范围,以准确掌握申请家庭真实经济状况,使困难家庭真正享受住房保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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