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8年底,山东成立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海洋局,统一行使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设置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副总督察和专职副总督察,在厅机关设立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
2019年以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积极探索自然资源督察模式,成效初显。但人员力量严重不足,影响督察工作开展。为此,山东厅及时向省政府请示,在原城乡规划督察员队伍基础上,整合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派驻督察队伍。
首批80名自然资源派驻督察员,从16个设区市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省海洋局推荐的119名人员中选出,聘期3年。首批督察员此前有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有的从事执法工作,均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较强的管理能力和较强的法律意识。80人分8个工作组,分别派驻在德州、日照、淄博、潍坊、枣庄、烟台、济宁、泰安8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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