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深入贯彻自然资源部党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四个者”职责定位,坚持把最广大人民利益作为督察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努力做到“为国督察”与“为人民督察”相统一。
坚持在督察中聚焦侵害群众权益相关问题
胸怀“国之大者”,始终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部党组中心工作摆在督察工作首位,将自然资源领域涉及群众权益的问题纳入各项督察重要内容,持续关注、严督实改。一是督察违法违规侵占集体土地问题。据统计,近两年来南京督察局推动地方拆除复耕土地3万多亩,督促完善审批手续或撤销批地文件涉及土地面积近万亩。如,针对个别县级政府未经批准征用村集体土地建设园区问题,连续多年跟踪督察,推动当地政府撤销了相关决定和公告,将违法占用土地退回原集体经济组织。二是督察征地行为不规范、补偿安置不到位等问题。如,针对2024年例行督察发现部分地方违规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或未按批准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组织实施问题,督促地方整改纠正。三是督察地方在自然资源管理中弄虚作假、劳民伤财等形式主义问题。如,对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专项督察发现的个别乡镇政府组织将养殖坑塘放水后未经实质性复垦即移栽蔬菜虚假“找回”耕地问题,报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并向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重点事项督办通知书》、向省纪委监委发出《问题线索移送函》,督促举一反三,在全省范围排查整改相关问题。同时,在督察工作中督促地方加快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的自然资源政策,让群众受益。
坚持在整改中分类处置涉及民生相关问题
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南京督察局从根本原因、性质危害、政策法规、群众利益、社会影响等多维度综合分析考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考虑整改经济成本、社会成本,督导地方实事求是、分层分类有序整改;特别是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审慎稳妥把握,督促地方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如,对耕地“非粮化”问题,区分是存量还是新增、是经营主体自发的农业结构调整还是地方政府主导推动的形象工程、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还是一般耕地等不同情形,合理确定整改措施和时限,严防脱离实际强行拔苗砍树平塘等行为;再如,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不是简单讲农民违法乱建,而是通过对符合“一户一宅”等情形的分析,从地方政府对农村建设用地保障政策落实不够到位的角度,督促相关省份完善农民建房管理办法、强化农业农村建设用地保障,推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再如,对农村道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将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路、田间道区分出来,转交省级有关部门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进行处置。
坚持用心用情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
南京督察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及部党组关于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改进和加强信访事项办理和举报线索应用,显化督察化解矛盾的效用。一是健全工作制度。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自然资源部派出机构信访工作规定(试行)》和信访工作法治化相关要求;同时,南京督察局出台了相关制度,将信访举报线索纳入督察业务范畴,建立健全了分类办理、应急处置、线索应用及领导带案下访等工作机制。二是注重化解矛盾。南京督察局把化解矛盾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热情接待群众来访,现场甄别举报诉求,对因政策理解不准确而引起的信访事项,耐心向来访人宣传相关法规政策,力求现场解决群众来访反映的矛盾问题。去年以来,通过政策宣传工作,现场化解近三成的群众来访问题。三是提升办理质效。南京督察局着力防止“一转了之”等问题,把信访举报作为督察工作的重要信息源,对重点线索开展核查,对转办事项予以跟踪,督促地方整改了一批违法违规问题。如,今年下半年,某小区部分业主来局反映当地公建项目涉嫌违法占地问题,在督察持续督促下,地方依法查处整改,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以高质高效督察切实为基层减负
南京督察局努力把准全面履行督察职责和为基层减负的关系,持续创新督察路径和方法,推动督察工作全面提质增效,更好助力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提升自然资源监管和利用水平。一是坚持“刀刃向内”,以练好督察“内功”来减少基层工作量。南京督察局通过强化督察统筹、深化分析研判、增加暗访核查等措施,进一步提高督察精准度,减轻地方配合督察的工作量。2024年例行督察中,通过加大省域研判、批量分析、人机交互审核等局内工作力度,有效减少了实地核查取证量。二是坚持“督帮并举”,以推动问题解决来帮助基层纾困解难。南京督察局加强与地方沟通交流,充分利用实地督导、调研座谈、当面沟通、专题宣讲等时机,以案说法、以事明理,向地方宣讲自然资源相关新政新规,引导地方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注重了解掌握地方整改中的疑难问题,共同研究化解之策,指导基层“一事一策”精准处置。如,针对部分村民将承包耕地改为水塘养鱼的问题,督察组积极宣讲相关政策,引导当地政府加强“稻虾混养模式”宣传动员和养殖技术培训指导,得到村民积极响应,不但经济效益得到明显改善,耕地也得以恢复。再如,针对一些地方花炮产业用地报批难、违法违规用地问题较突出的情况,督促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相关用地文件,有效解决了问题。三是坚持“两手抓”,以推动相关政策完善来便利基层操作执行。南京督察局着力发挥督察工作的决策反馈功能,及时发现和报告政策执行中的难点和问题,提出完善建议。近年来围绕可调整地类、露天采矿用地、农村道路用地、闲置低效土地等提出的多条政策建议,有些已经转化为具体政策措施。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为国督察”和“为人民督察”根本上是一致的。南京督察局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理念,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贯彻落实到督察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切实体现督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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