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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用土地储备

2008-06-19      来源: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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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全国拍卖先河

青岛市属于军用土地集中地区,大部分部队单位急需扩建,但市区早已无拓展空间,且市区旧城改造也迫在眉睫。军用、民用土地形成了争地矛盾。为解决军队空余土地“退二进三”等问题,青岛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探索出了军队空余土地储备的新机制。

2002年,部队某单位在青岛市南区海门路8号有空余土地约15亩,拟改变用途,进行房地产开发。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得知后,积极和部队沟通,在互相理解的基础上,提出了利用土地储备运作的工作方案。经过土地储备机构的努力,该地块顺利拍卖出让,实现了土地价值的最大化。这种土地处置模式既受到部队单位的欢迎,又促进了城市规划的实施,形成了军队、地方政府的“双赢”局面。

2007年年初,国土资源部、财政部、解放军总后勤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军队空余土地转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9号),规范了军队空余土地处置机制,为军队空余土地储备运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据此,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与青岛警备区紧密合作,于2007年4月6日将银川西路一宗空余土地进行拍卖出让。该地块经100多轮竞价后成功拍卖,实现出让总价款8.6亿多元,成为文件下发后全国军队空余用地招拍挂市场化运作的第一槌。济南军区首长亲临现场,对青岛市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有媒体这样评价:“青岛军队地块的成功出让,将对未来国内土地市场具有深远影响。”

青岛市对军队空余土地的储备运作机制,开创了土地储备工作的新篇章,为部队和地方盘活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解决城市旧城改造涉及的矛盾等方面,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有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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