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江西、广西等部分省份,因地制宜,在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大胆探索提质改造,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实践经验。浙江省已经实施的旱改水和耕地质量提升项目有近600个,面积达到18.6万亩;江西省已完成旱改水项目34个,新增水田面积0.25万亩;广西计划实施88个提质改造项目,规模7.35万亩,预计总投资2.64亿元。这是南方省份。对于北方地区,吉林、黑龙江、宁夏等省份也陆续提出或开展提升现有耕地质量等级和改造旱地为水浇地、水田等工作。以吉林省为例,随着近年来东北大米持续热销,在水利工程有保障的前提下,企业和农民积极自发实施旱改水,预计2016年全年实施旱改水5万亩。
实践证明,开展提质改造顺应了加强耕地保护的需要,极大促进了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强化了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有利于农业可持续发展。应该说,地方的先行探索为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很好的实践基础。
提质改造、补改结合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创新举措,应当注意总结实践经验,审慎稳妥推进。一是,坚持因地制宜,从自然条件和生态建设要求出发,科学合理地做好规划。要将提质改造、补改结合纳入土地整治规划内容,对整体布局、规模、时序进行统筹安排。严禁违反规划擅自毁林开荒造地,擅自填海、填湖、填湿地垦造耕地,破坏生态环境。不得违背当地农业生产和水资源客观条件,将不适宜改造的旱地强行改造为水田。
二是,纳入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按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规定要求,对提质改造项目认真进行可行性论证,搞好规划设计,做好实施管理和验收工作。对耕地进行提质改造应具有一定建设规模,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要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高起点推进耕地提质改造,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三是,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国土、农业、水利、林业、财政等相关部门作用,协同推进,这也是浙江、江西等省份先行先试取得的宝贵经验。将提质改造、补改结合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纳入政府耕地保护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政府组织领导力度,有利于推进工作开展。同时,在实施过程中,必须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未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大多数农民同意,不得强制实施旱改水土地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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