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 > 综合 > 优化营商环境“获取经营场所” > 北京 > 政策文件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用地预审和规划许可全程网办”工作的通知 京规自发〔2024〕49号

2025-11-27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字号: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用地预审和规划许可”审批服务,提升网上办事深度,更好地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现将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规划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有关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2024年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用地预审和规划许可全程网办”,具体范围包括:全部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房屋建筑类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各类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项目规划许可“全程网办”的时间另行通知。

  上述“全程网办”的项目仍保留线下申报渠道,收取电子版材料,不再收取纸质材料;涉密项目和城镇居民建房项目,仍保留线下纸质材料申报并核发纸质许可文件的形式。

  二、申报材料及申报方式

  线上申请

  1.申报网址:北京市投资项目审批在线监管平台tzxm.beijing.gov.cn,或通过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跳转进入北京市投资项目审批在线监管平台进行申报。

  2.申报材料:收取电子材料。建设单位可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事项办理指南并进行表格下载。提交的电子材料应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试行)》(附件)的要求。

  3.查询并获取结果:建设单位可以在“用户中心”—“我的办理事项”中,查询项目的办理状态,并可点击下载受理结果(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补齐补正通知书)及许可办理结果(许可证电子证照、不予许可决定书)。

  (二)线下申请

  1.申请地点:市、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2.申报材料:存储电子材料的光盘(读取材料后返还)。建设单位可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事项办理指南、下载表格,按照申请材料清单,将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试行)》要求的电子材料存入光盘。

  3.查询并获取结果:建设单位可通过致电市、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查询项目的办理状态,在申请时预留的电子邮箱中下载受理结果(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补齐补正通知书)及许可办理结果(许可电子证照、不予许可决定书)。

  三、许可结果

  上述实施“全程网办”的项目,均核发电子版规划许可证照,其效力与纸质证照一致。

  许可决定在我委官方网站(ghzrzyw.beijing.gov.cn)进行主动公开,可进入我委官方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城乡规划板块进行查询。

  四、其他服务

  建设单位携带电子版申请材料到市、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的,受理人员可协助其在政务服务大厅进行网上申报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4227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快速入口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地图 - 关于本站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网站调查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承办: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政府网站标识码:bm16000001京ICP备1804490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