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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湛江市落实国发〔2016〕81号文件,引导社会力量发展民办教育,依法以协议方式供应民办教育用地。

2018-02-11      来源:土地利用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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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办教育是湛江市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湛江市政府把充分发挥民间投资的作用、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放到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文件精神,采取积极有效的用地支持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教育领域。
  2017年,湛江市连续出让两宗科教用地用于高等院校建设,面积共计469734.79平方米。以上两宗地均根据“营利性民办学校按国家相应的政策供给土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按协议方式供地”的差别化用地政策,采用协议方式供地。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对上述两宗地制定了明晰的土地供应操作流程,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供地原则,将地块信息在市国土资源局网站、报纸等渠道上公示,公示期满,确定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按照相应规定办理协议出让手续,出让价为14.87万元/亩,由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取得土地使用权。
  寸金学院系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由广东海洋大学与湛江寸金教育集团于1999年合作创办。2006年,教育部批准其试办独立学院,经费来源为自筹。2010年,学院获得专插本招生资格,201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通过广东省教育厅独立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评估。此次依法以协议方式取得学校建设发展用地,进一步鼓励了社会力量兴办民办教育的积极性,更加坚定了社会力量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的决心。
  宗地出让后,湛江市通过出让合同加强对土地用途的管理。在项目出让合同中明确了严格按照科教用地用途使用土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改变全部或者部分土地用途的,政府将收回土地使用权,按时价定价,重新依法供应。(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推荐)

 

寸金学院鸟瞰效果图
 
寸金学院建设效果图1
 
寸金学院建设效果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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