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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黔西南州晴隆县积极落实国办发〔2015〕11号文件,结束了该县无正规足球场的历史

2018-02-11      来源:土地利用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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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晴隆县位于贵州省西南部,总面积约1309.8平方公里,辖14个乡镇96个行政村(社区),居住着汉、苗、布依、彝族等14个民族。该县总人口约33.5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约占56%,为典型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山地城镇。该县集小县城、小农村、大山区为一体,地形破碎,土地资源极其珍贵,长期以来全县范围内无一个正规足球场,阻碍了该县体育事业的发展,给城镇5万余居民的健身、休闲带来极大的不便。

  晴隆县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将足球场的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县国土资源局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合理安排项目用地面积、科学选址,将健身休闲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项目落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17年8月30日,将位于莲城街道蔡家村的一宗面积为4.0492公顷的土地划拨供应给晴隆县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旅游局,作为晴隆县体育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项目规划中包含足球场一个、篮球场两个、羽毛球场两个、网球场两个。

  晴隆县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贯彻落实国家产业用地政策,保障了晴隆县体育中心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完善了健身休闲基础设施,推动了健身休闲产业的发展,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加的美好生活需求,使老百姓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项目建成后,晴隆县将彻底告别无正规足球场的历史。(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推荐)

  

  项目所处宗地位置

  正在做场平工作

 

  项目初步设计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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