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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兵团一师阿拉尔市积极落实国土资规〔2015〕10号文件,支持利用未利用地发展沙漠旅游业

2017-11-02      来源:土地利用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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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师阿拉尔市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境内,北起天山南麓山地,南至塔克拉玛干沙漠北缘,东临沙雅县,西抵柯坪县,傍依阿克苏河、塔里木河、台兰河、多浪河水系,土地总面积693968公顷,其中未利用地183152公顷,占总面积的26.39%,沙漠资源丰富,具备发展沙漠旅游基本条件,开发前景广阔。

  为充分发挥沙漠资源优势,加快旅游产业发展,一师阿拉尔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10号)文件精神,就如何在新常态下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集约、保民生”要求,从旅游产业定位、用地保障、生态保护、政策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

  11团毗邻世界第二大流动沙漠——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是离沙漠最近的团场,是塔克拉玛干沙漠的北大门,是境内“沙漠极”汽车越野运动的最好载体。2017年,一师阿拉尔市供应11团昆岗沙漠旅游主题公园项目用地时,对其中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用地4.62公顷,依法呈报兵团按单独选址项目办理用地手续,其他依托沙漠进行的活动场地466.66公顷全部使用未利用地,依据《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10号)文件精神,按原用地进行项目用地认定和管理,缩短了用地的审批周期,降低了企业的用地成本,增强了旅游业用地保障力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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