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保护18亿亩耕地定为“红线”, 土地资源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为了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务院2004年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该文件第二部分中明确指出了“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为了落实28号文件,国土资源部专门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7号),形成了完整的挂钩政策。2006年4月,国土资源部正式批准了天津、山东等5省、市开展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