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节约集约用地的含义及意义
节约集约用地的节约是指:一个建设项目用地应尽量地少用地或尽量地少占耕地;集约是指一个项目建设用地应充分地利用土地,提高每宗用地的投入产出的强度和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包括土地的整理、置换,合理地安排投放的数量和节奏,合理地提高容积率等。
节约集约用地意义重大。
一是确保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二是缓解土地供需矛盾问题。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迅速推进,我国耕地正以每年快速度递减。据专家测算,在未来不出5年的时间里,我国人均耕地将突破不到1亩的下限,土地问题已成为我国各地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普遍问题。土地有限,发展无限,土地资源短缺,已成为各地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一道难解之题,也给我们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了新的挑战。
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土地资源管理尤其是节约与集约利用土地有着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党和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提出了坚持提倡科学发展,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战略决策。土地是财富,是发展之母,在我们的发展过程中,一些人往往把土地看成是一种很便宜的资源,粗放利用,最终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和短缺。所以我们一定要树立“土地是最大的财富”、是稀缺的不可再生的资源的观念。
二、加强管理是节约、集约用地的保证
造成粗放利用土地、浪费土地的情况发生,我认为目前主要在工业用地和划拨用地的范围中较为突出。一是工业用地地价较为便宜,二是对工业项目用地的管理较为粗放,政府在招商引资心切的情况下,一般都满足工业项目的用地数量,只要工业项目能来,要多少面积给多少面积。二是划拨用地发生浪费的现象较为严重,如政府机关的办公楼,政府为塑造城市形象建造的宽马路、大公园、大广场、大绿地等项目,这些划拨用地相比于房地产开发用地,土地价格是很低廉的,又是公共公益设施用地,在管理上要求节约集约的少,管的也不严,也造成了大量的土地资源浪费。
对于出让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和商服用地,由于地价取得成本较高,开发企业一般自身都非常节约集约用地,甚至,超限量使用土地,因此我们在节约集约用地上,应当在划拨用地和工业项目用地上把好关,做好节约的文章。
节约集约用地我认为应从以下七个方面把关:
供地前的预审关(划拨用地)
划拨用地项目要有发改委或上级主管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在项目批准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参与项目用地的把关,即对项目在什么地方用地,应该用多少地,用什么类别的土地,资金投入多少,规划平面布置等都要进行预审。在预审中要根据项目的大小考虑用地的数量,对用地不合理的部分要核减。要减少大面积的绿化用地、广场用地和过宽的道路用地,如果在项目的前期就做好了规划和节约集约用地,在批准用地后,就减少了很多的麻烦,减少了收回多余用地的法律手续。
分批次供地环节把关
在土地出让中,有的工业项目一供就是100多亩,实际上在二年内也是难以建成工业厂房和实施的,有的就是想多占地后转让。我认为对面积较大的工业用地,可以按照组团的规划,分期供给土地,一期建成后,再批准二期三期,一期二期建成后,不再建三期的,剩余土地收回。这样会有效地防止企业多圈地和炒工业房地产用地,对节约集约用地会起到很好的作用。
批后监管
土地供给后,要加强后期监管。供地后,快到一年仍未动工建设的,要及时发出通知;一年后未满二年未动工建设,应收土地闲置费;二年后未建设的依法收回闲置土地。
加快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使土地尽快开发利用
开发区有遗留未解决的土地达1000多亩,有的已长达4年之久,一直不能开发建设,造成了大量的土地闲置,同时也造成了很不好的社会影响。对这些大面积的土地闲置,应当引起政府和国土部门的高度重视,尽快地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使这些土地尽早地开发和利用。
严格计划指标的管理
对开发区的用地计划指标,市政府和国土部门一方面要给予特殊的照顾,另一方面又要加强指标的严格管理。对上年计划用地数量和供地情况要进行检查,用不完计划指标的,第二年要减少。对计划指标逐年加强管理,用地数量的指标意识就会建立起来,节约集约用地的理念才会形成。
协同规划部门共同把关
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规划的设计和审批,如规划在容积率、绿化率、道路的设计上,在非生产性项目用地规划布局上,动工前的设计非常重要。如果我们和规划联手把关,对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会起到非常大的效果,如果只是国土部门单一把关,效果不会很理想。
目前,开发区的工业用地规划审批已经采取了规划向国土部门提出征询意见函,共同把关,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制定政策,鼓励建多层厂房
开发区内的工业项目一般都以单层为多,但也有一些企业,如制衣、电子行业的可以建多层厂房。由于建多层厂房造价高,企业一般都不愿建,我们应该制定政策,对建多层厂房的,政府可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企业建多层厂房,少占土地,从而达到节约集约用地的目的。
总之,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是国家生存之本,民族兴旺之根基,只有合理、科学节约集约用地,方能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切实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的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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