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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资源节约利用促发展方式转变 ——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系列评论之三

2013-06-06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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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列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之中,将其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目标并置,这给国土资源管理事业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怎样能不重复西方发达国家先发展、再治理的老路?十八大报告掷地有声: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 

  将资源节约提升至如此高度,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现实选择与逻辑必然。早在2005年,党和国家已经部署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五大重点工作,强化土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正是其中两项。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最严格的集约用地制度,与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并称为两个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2011年,节约优先作为国家战略写入十二五规划纲要。 

  同样首次写入规划纲要的,还有单位GDP地耗降低30%的目标。资源节约,不仅仅是为了留下青山绿水,也并不意味着就要停下发展的脚步。人口多、底子薄、资源相对不足、环境容量有限,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这些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一再证明,以往过度消耗、低效利用资源的粗放增长模式难以为继,党的十八大正是在总结梳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准确地定位了中国未来的发展模式:站在历史发展的新起点上,中国的发展不能走老路,经济转型是必由之路,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都必须在科学可持续上下足功夫。而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历史进程中,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头戏,必须以资源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为前提。 

  20118月,胡锦涛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会议上的讲话,着重点出了国土资源管理中的节约集约工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加强土地资源节约和管理工作,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利用相协调坚持各类建设少占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十八大报告与之一脉相承,提出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 

  土地是发展之基。十余年来,国土资源部严把土地闸门,在总量控制之余,注重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控制,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各区域、各行业发展用地;根据国家最新产业政策,发布禁止用地和限制用地目录,并且将标准贯穿于土地审批、供应、利用评价与供后监管的全程,践行用地的全过程节约管理;缩小划拨用地范围,提升建设用地的市场化配置水平。整个十一五期间,我国单位GDP地耗下降了29%,节约集约正在成为用地者的内在诉求。今年春天,国土资源部的47号文第一次系统地表述了节约集约用地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八大制度,为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提供了制度框架。 

  同样作为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的。面对人均不足、贫矿多、共伴生与难选冶矿多的严峻形势,在矿产资源开发领域走向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亦是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题中要义。近年来,我们以以奖代补和示范工程两种形式,充分发挥了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激励企业技术创新,提高综合利用效率。2010年以来,开采回采率提高了3%5%,矿产综合利用率提高了5%8%。然而,需求瓶颈依然是我们在发展中绕不开的难题,矿业污染也是不能回避的现实。要想留给子孙后代一个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要想让大家享受蕴藏了足够余粮能够可持续的家园,只能从今天起便承担起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这份不可推卸的责任。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古人对家国成败的朴素反思,与当代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理念有相通之处。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十八大提出的这两个百年目标时刻向我们召唤:为了未来更美好幸福的生活,必须以资源的节约利用,加快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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