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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地挖潜求突破 科学用地促发展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武清分局节约集约用地纪实

2011-05-13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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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武清区地处京津之间,交通区位优势明显,但人多地少,可发展空间小。近几年来,武清区坚持以集中推进集约,以集聚促进节约,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通过示范镇建设、撤村建居工程,推进农民向城镇集中,整合农村宅基地;通过工业示范园区的建设,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提高工业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效率;通过清理盘活闲置土地,增加发展空间。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出了一整套节约集约用地方法,走出了一条符合武清实际的科学用地之路,有效保障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多措并举,推进宅基地整合

  武清区农村居民点和建制镇及城区建设用地总面积为29.96万亩,户籍人口为83.2万人,人均建设用地240平方米。按照《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村庄建设人均建设用地上限(150平方米)计算,武清区城区、建制镇、农村居民点用地超标11.23万亩,超过规定的37%。整合居住用地,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是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的首选。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基础上,武清区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筹安排,有步骤、按计划开展了撤村建居和新农村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开展了城区规划区及周边范围内撤村建居工程。自2002年,由区政府主导,启动了城区规划区范围内撤村建居工程,将5个街道、1个镇65个街(村)约5万户实施撤并,腾出置换土地6000公顷,农民转变为居民,统一建设了高标准的住宅小区。

  推进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通过积极争取,武清区于2005年开展了“一镇两村”社会主义新农村第一批试点建设,撤并村庄13个,置换原村庄用地251.84公顷,其中安置还迁用地65公顷(占原有村庄用地的25.8%),其余186.84公顷用于招商引资和城镇开发建设。

  通过迁村并点和撤村建居改善了村民居住环境,破解了土地供需瓶颈,创新了城市发展用地的新模式。

  落实农村宅基地管理意见。对于没有撤并计划的村庄,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解决农民宅基问题。一是严把分立户条件,控制新增。二是利用原有宅基地,凡原有宅基大于400平方米,符合分立户条件的,倒房可发给建房证。三是建立专项基金,以经济和行政手段促使在别处购房居住的村民或有多余宅基地的村民主动退出本村或多余的宅基地。

  以加强开发区、示范园区管理为重点,建立工业用地节约高效利用机制

  自国土资源部开展创建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县)活动以来,武清区把创建活动作为促进全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有力抓手,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出台了《关于加强武清区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管理的意见》,创新完善了新举措,主要包括:

  集中生地。在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 ,本着“工业向园区集中”的思路,将全区建设用地指标整合,规划了高新技术产业、汽车零部件、自行车、地毯等一区四园,规划总面积达到了7000公顷,201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天津武清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的集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源集聚利用效益。

  设定门槛。武清区已由原来的单纯招商转化为选商,为进一步以土地调控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引导少占地、多投入、高产出的“基地型、旗舰型、科技型”项目落户武清区,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内容,将全区工业用地分为武清开发区、四个示范园、其他乡镇工业集中区三大类,规定不同的指标体系,把注册资本、投资总额、投资强度、容积率和亩均税收细化到三类工业用地,作为供地条件,同时规定投资总额低于2000万元(或用地面积低于10亩)的工业项目不再单独供地,通过租赁或购买标准厂房解决生产用房。

  会审、论证核地。新上工业项目,由国土部门牵头,会同发改委、工经委、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联合会审,有必要的召开专家论证会确定供地规模。武清区先后对20多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会审,2010年核减用地规模110公顷。既满足了投资方的用地需求,也节约了土地,同时降低了企业的用地成本。

  分期供地。对分期实施建设且用地量大的项目,按照“整体规划、总量控制、分期供地、限期开发”的原则,预留建设用地范围,根据实际到位注册资金和生产建设进度分期供地,不得先供待用。但用地在50亩以下的项目一律不得分期建设。

  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加强批后监管。通过建立日常巡查机制,敦促企业按时开工,及时竣工。2010年共下发限期动工通知书5份,限期完成工程建设通知书97份,避免形成新的闲置土地。

  收取违约金和闲置费。按照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严格收取违约金和闲置费及滞纳金。今年收取违约金558.04万元。

  制定鼓励政策。制定零散建设用地有偿和无偿收回制度,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撤并的建设用地区域,依据增减挂钩政策,由区政府指定机构统一收回复耕,对原土地使用权人按10万元/亩给予补偿,盘活后全区统筹安排使用;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确认为闲置的土地,与有关单位配合,坚决无偿收回;建立了奖励约束机制。经批准利用厂区内原有建筑或存量土地改扩建厂房的,免缴因容积率增加部分土地出让金。几年来,无偿收回土地238.77公顷。利用原有5个砖瓦窑场1000余亩建设了商品住宅、老年社区、艺术家聚集区、工业项目等,有效缓解了供需矛盾。

  开展了非农用地大清查。2007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非农用地大清查。共清查项目184个,面积900.24公顷,查清了全区非农用地现状,为改善土地管理和执法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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