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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管理部门必须组织听证的情形

2010-06-09      来源:中国农民土地维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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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

   (二)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

   (三)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

   (四)制定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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