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近代史、研读《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唯有中国共产党人能够站在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立场上,正确识别并找到动员中国革命基本力量的思想武器,即用“土地改革”的方式实现“耕者有其田”。
“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伟大理论创新。正是这个理论创新,为苦难的广大人民群众指明了坚定跟党走的明确方向,来自根据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成果兑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郑重承诺,成为集聚革命力量的有力武器,使得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人民子弟兵发展壮大了起来,最终建立了新中国。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人兑现了革命动员承诺,全面实行“土地改革”,得到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拥护和响应。“土地改革”建立农民土地所有制,为迅速恢复经济创造了制度条件。
从“土地革命”到“土地改革”,中国共产党人取得了举世瞩目革命成就。新中国成立后,中华民族要生存、广大人民群众要活下去的问题解决了,接踵而来的问题,是生活要好起来。于是,中国共产党人又开始了新的理论创新探索,“组织起来”成了一穷二白条件下唯一选择。在“组织起来”的思想指导下,革命激情继续释放,人民群众积极响应,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快速发展,最终走到了人民公社制度的确立。至此,农民土地所有制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替代。
由于人民公社制度发育不充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内涵并不明确,就土地所有权来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理解或主张:一种是农村集体土地,既是人民公社的,也是生产大队的,还是生产小队的;另一种是农村集体土地,要么是人民公社的(乡镇的),要么是生产大队的(行政村的),要么是生产小队的(自然村的、组的)。这两种理解或主张,至今还发挥着深刻地影响。
但是,“人民公社”之路越走越远离初衷,“大锅饭”效应越来越普遍,劳动资料(耕地)与劳动者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弱化,最终走到了连吃饱饭都难以维持的危险境地。
改革开放以后,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又做出了划时代的理论创新。其一,“联产承包”既维护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又跳出了“大锅饭”陷阱,实现了耕地使用权革命,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实现了农村生产力要素的有机结合,回应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合理诉求。其二,“有偿使用”同样既维护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者,又破解了企业改革、外资引进的土地要素配置难题,实现了建设用地使用权革命,开辟了工业化、城镇化所必需的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道路。
今天,已经被广泛认同和接受的农业“家庭经营”基本形式、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决定性作用,应该说是源自以邓小平理论所表达的第二波次的理论创新。从“人民公社”到“联产承包”“有偿使用”,中国共产党人的这又一理论创新,成为“富起来”的关键支撑之一。
进入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国土空间治理体系构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等,都迫切需要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新的理论创新,以破解农产品竞争力难题、城乡土地要素流动性难题。于是,明确土地经营权的实质内涵和法律地位,成为新的理论创新的关键环节。
以习近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再一次以巨大的勇气、决心和魄力,做出了“三权分置”“农村集体土地直接入市”的理论创新,拆除了农村集体土地与全民所有土地之间的隔墙,铺平了实现同地同权同价的道路。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酝酿已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随之,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2020年1月1日施行,既坚定维护了所有权,又充分尊重了使用权,还创设开辟了经营权,为提高土地要素的流动性,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现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与科学保护奠定了法律基础。
理论创新是决定实践质量和效率的认识前提和先决。中国革命的伟大胜利、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是由中国共产党人的理论创新引领的、创造的,是与中国共产党人对所处时代土地问题的科学认知分不开的。在新的理论创新引领下,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必将书写出能够承载中华民族光荣与梦想的辉煌新篇章。
(作者单位: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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