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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温泉之乡(城)、地热能开发利用示范单位评审结果公示

2012-11-02      来源:地质环境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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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中国温泉之乡(城、都)和地热能开发利用示范单位评审委员会评审,拟命名山东东营等25个单位分别为中国温泉之乡(城)、地热能开发利用示范单位称号。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2年11月2日至2012年11月1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地质环境保护处提出。提出异议者,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地质环境司地质环境保护处 周  勇 

  电  话:  010-66558319   传真:010-66558316

201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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