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部办公厅《关于申报中国温泉之乡(城、都)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49号)规定,现将中国温泉之乡(城、都)和地热能开发利用示范单位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中国温泉之乡(城、都)评审标准、温泉(地热)开发利用示范单位评审标准、浅层地温能开发利用示范单位评审标准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0年9月15日至2010年9月21日。对评审委员会成员和评审标准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提出,并注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周勇 66558319 66558316(传真)
附件:
1﹒中国温泉之乡(城、都)和地热能开发利用示范单位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2﹒中国温泉之乡(城、都)评审标准
3﹒温泉(地热)开发利用示范单位评审标准
4﹒浅层地温能开发利用示范单位评审标准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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