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公开 > 建议提案 > 提案答复 > 2017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3117号(资源环境类190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7-09-26      来源:调控和监测司     
【字号: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国土资协提复字〔2017〕第45号

龙长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基础性公益性投入 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提案》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现答复如下:

  地热资源是重要的清洁能源,大力开发利用地热资源既是调整能源结构的需要,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1998年我部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北京市、宁夏银川平原、陕西关中盆地、鲁北地区、青藏铁路沿线等地区地热资源勘查以及全国范围内的地热资源普查,部署完成了全国336个地市级(含)以上城市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开展了干热岩前期调查研究。

  地热资源勘查工作有力推动了地热的开发利用,“十二五”期间,我国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得到快速发展,除传统的旅游疗养、种植养殖等应用外,地热供暖面积年均增长5000万平方米以上。截至2016年底,全国浅层地温能供暖/制冷面积达到5亿平方米,全国中深层地热供暖面积达到1.5亿平方米,地热供暖年利用量折合2500万吨标准煤。

      尽管我国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目前仍然存在着诸如您提出的资源勘查程度较低、扶植性政策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问题已明显制约着我国地热资源的进一步开发利用。为解决这些问题,我部在“十三五”期间将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以我部完成的全国336个地市级(含)以上城市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为基础,继续扩大浅层地温能的调查评价工作范围。针对中小城镇及农村的供暖/制冷需求,在适宜浅层地温能开发利用的京津冀、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湖北、湖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上海等地,全面开展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工作,为缓解上述地区大气污染及解决其供暖/制冷问题提供新的清洁能源。

      二是在以往开展的水热型地热资源勘查、调查工作基础上,与国家能源局密切配合,在国家层面上设立水热型地热勘查专项,重点对京津冀地区的中低温地热资源、川藏青地区和东南沿海地区的高温地热资源进行勘查,力争用5年或更长一段时间,初步摸清全国水热型地热资源总量,为水热型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奠定扎实基础。

      三是开展重点地区不同类型干热岩资源调查,为我国大规模开发干热岩资源做好前期工作,包括高放射性花岗岩型干热岩、沉积盆地型干热岩、现代火山活动型干热岩和强烈构造活动带干热岩,圈定靶区,评价开发利用潜力。利用3-5年时间,初步建立2-3个干热岩勘查开发示范基地。

      四是实施“地球深部探测计划”。开展万米以浅地热资源探测重大科学技术研究,为地热资源的全面勘查开发提供技术保障。开展地热资源探测评价技术、高效热交换(用热不用水)技术、高温勘探设备与钻井技术、水热型和增强型地热发电与尾水回灌技术、地源热泵与建筑节能一体化耦合技术、干热岩工程化开发技术、地热储模拟与可持续开发技术、地热综合开发利用集成等技术研究,建立完善的浅层(0-200米)、中深层(200-4000米)和深层(4000米以深)地热资源勘查、评价、开发技术体系,解决不同深度地热资源勘查开发难题,促进万米以浅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工作。

      五是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初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的《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对“十三五”期间的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工作进行了部署。积极推进东南沿海、京津冀、西南等地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建设,推进梯级利用及循环利用工艺研究与示范,创新开发利用模式,提高地热利用比重,促进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初步规划“十三五”期间,地热供暖/制冷面积达到16亿平方米、地热--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5万千瓦,实现年替代标煤7200万吨。

  六是加强地热资源管理。我部将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地热资源勘查开发立法工作,建立地热行业准入制度,完善地热资源勘查开发技术标准,不断规范地热资源勘查开发行为,保障地热资源科学合理开发利用。目前,我部正在与有关部门协商,研究制订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措施,简化相关审批流程,促进地热开发利用。

  七是鼓励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根据地热资源的利用成本、技术进步水平等因素,对地热供暖(制冷)给予相应的补贴;积极支持地源热泵系统作为建筑供热的补充热源,加强地热资源在建筑上应用的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工作,因地制宜地推广利用地源热泵系统为建筑供暖。

  通过上述工作,力争有效解决我国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存在的问题,大幅提升我国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和水平。

      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    (010)66558303

                                    国土资源部

                                  201798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快速入口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地图 - 关于本站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网站调查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承办: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政府网站标识码:bm16000001京ICP备1804490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