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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统一时点底图生产项目招标补充公告

2009-07-31      来源: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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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TDDC2009-01

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统一时点底图生产项目招标答疑情况,特作如下补充公告:

1、在投标人须知第11.2中,原“但投标文件的A卷签署方式按11条相关规定执行”更正为“但投标文件的A卷签署方式按12条相关规定执行”。

2、在投标人须知第16.1、“评分标准之二” 业绩评分内容,以及资质卷表二中,原“投标人2006年至2009年5月完成的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项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核查项目以及航天DOM生产(比例尺不小于1:5万)”调整为“投标人2006年至2009年6月底完成的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项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核查项目以及航天DOM生产(比例尺不小于1:5万)”。

3、在投标人须知第16.2.3中,原“验收报告(加盖甲方章原件)和用户证明原件附于投标书资质卷正本内”调整为“ 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原件)和用户证明原件附于投标书资质卷正本内”。

4、“类型一”和“类型二”项目业绩内容表述中增加:各投标人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其直属单位直接签订项目合同的为有效业绩。

5、在“评分标准之二” “类型一”评分内容中,原“近3年(含3年)从事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项目面积达5千平方公里的,得5分;每增加5千平方公里得1分;最多得16分”调整为“近3年(含3年)从事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项目业绩面积,按完成生产面积乘以系数计算(完整承担DOM生产、内业变化信息提取,以及外业任务的,系数为1;承担DOM生产以及内业变化信息提取的,系数为0.8;只承担外业任务的,系数为0.3),业绩面积达5千平方公里的,得5分;每增加5千平方公里得1分;最多得16分。”

6、技能考试地点: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

7、“类型一”的项目用户证明格式见附件1。“类型二”的项目用户证明格式见附件2。

8、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专项审计意见,投标人若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等材料的,招标人将严厉处罚或移交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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