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中央在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表示,城乡一体化是我国现代化与城市化发展的一个新阶段,要把工业与农业、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综合研究,改变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
致公党中央指出,在对江苏的调研中发现,苏南的城乡一体化模式取得了突出成绩,包括推进城乡资源配置一体化,创新土地、资产、资金等生产要素的配置形式等,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经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规范。
在这份题为《妥善保护农民权益 推动发达地区城乡一体化科学发展》的发言中,致公党中央建议,加强对增减挂钩制度的监管,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
一是在增减挂钩试点前要进行听证。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村民之间比较熟悉,并且是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应充分赋予农民监督的渠道。如:请全体村民以家庭为单位派代表参加,集体讨论建房形式选择、保持农村风貌特色、保护历史文化景观等传统建筑等问题,充分了解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二是要优先满足农村各种发展建设用地,还利于民。在明晰产权、维护权益的原则下,合理分配土地调整中的增值收益,防止农民利益受到侵害。
同时,他们还建议,要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以利于集中居住农民的生产生活,对暂时还不具备条件的地区不能实行“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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