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厅函[2015]5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落实《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精神,完善土地使用标准体系,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部组织编制了《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于2015年5月29日前报部土地利用司。
联系人及电话:土地利用司 纪成旺 010-66558226
土地整治中心杨 红 010-66159211
Email: tudiliyongsi@126.com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