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动态 > 直播 > 2016 >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 > 直播摘要

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通过试点先行的形式推进

2016-12-23      来源: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     
【字号: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应该说是一项全新的改革任务,涉及面广、影响大,同时也十分复杂和艰巨。应该说,在国内外也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遵循,为了既积极又稳妥的推进,经中央同意,我们将这个《办法》以试点试行的方式在部分地方先行先试,成熟完善以后再逐步推开。在试点区的选择上,我们坚持以正在开展的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国家公园试点、水流和湿地试点等相衔接,保持一致。这个试点区域的考虑主要考虑区域的代表性、典型性、可操作性,以及将来推广的可复制性,选择了七个方面的试点。在印发通知的附件2当中,就是试点方案在第20页的试点内容里面有一个详细的表述,大家具体可以看看这些内容。

  这里面我简单介绍一下,七个方面的试点,各个地方可以对水流、森林、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可以进行全要素的统一登记确权试点,同时各个地方各有侧重,一是在青海三江源重点探索以国家公园作为独立的登记单元的统一确权登记。二是对甘肃和宁夏重点探索以湿地作为独立的登记单元统一进行确权登记。三是在宁夏、甘肃疏勒河流域,以及陕西的渭河、江苏的徐州、湖北的宜都,重点探索以水流为独立单元的统一确权登记。四是在福建、贵州、江西等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重点探索国家所有权和代表行使国家所有权登记的途径和方式。五是在黑龙江的大兴安岭地区以及吉林的沿边等地作为国家的重点林区,重点探索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自然资源统一的确权和登记。六是对福建的厦门、黑龙江的齐齐哈尔,重点探索在不动产登记制度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关联路径和方法。最后一个方面,就是在湖南的芷江、浏阳以及澧县等市重点探索个别重要的单项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通过这些方面的试点,探索解决自然资源统一登记当中的难点以及研究相关遇到的问题。比如在分类体系下单元划分等方面,因为前面已经说到了这是一个全新的任务,是很复杂、影响面又大的任务,也没有经验遵循,所以通过试点完善《办法》,然后在全国再全面的铺开。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快速入口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地图 - 关于本站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网站调查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承办: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政府网站标识码:bm16000001京ICP备1804490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