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动态 > 直播 > 2016 > 挂牌督办土地违法案件新闻发布会
全部文字
自动刷新 间隔:     手动刷新

文字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副巡视员夏俊]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2016-06-22 10:33)

  •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岳晓武]当前,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服务。通过主动服务,加强策划和政策的集成应用,有效保障经济新常态下的合理用地、用矿需求,减少程序性的违法。同时突出市县一级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发现、制止、查处职能,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保证第一时间发现制止违法用地,不断推进执法监管的常态化、立体化、制度化,综合利用天上看,也就是卫片;地上查,有巡查、有举报;网上管,视频探、群众报等多种技术手段,将违法用地、用矿及时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同时,加大对违法用地用矿案件的查处力度,对重大典型案件要进行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维护好国土资源的秩序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谢谢大家。(2016-06-22 10:25)

  •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岳晓武]为了切实维护国土资源秩序,马上到6.25了,部里决定在6.25全国“土地日”前公开挂牌督办4起违法违规案件,分别是山西省晋中市政府违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建植森林物园案;陕西省渭南市大荔畅享田园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河南省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新登分公司违法占地案;贵州省安顺市紫云自治县产业园区经营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这4起案件特点都是违法征收、占用大量的耕地或者基本农田,并且没有整改查处或者整改查处不到位,部里决定公开挂牌督办这4起案件,向有关省市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要求所在省市的国土资源厅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意见应该在今年的7月31号之前报部。(2016-06-22 10:22)

  •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岳晓武]关于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管辖,《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有明确规定,所有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都是以土地、矿产资源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管辖为原则,以级别管辖、指定管辖为补充。也就说,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一般都是应该由土地、矿产资源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管辖。《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的第七条规定,国土资源部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和法律法规规定由其管辖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应该说这个规定是明确的,一般的都由县级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应该由国土资源部管辖。但是在社会上有些人对这个规定有误解,觉得这个规定比较原则。所以,很多时候不管大的案件、小的案件,都越级举报要求部里来查处,这样造成一方面不能在第一时间由当地国土部门及时的制止、查处,影响了“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的效果。另一方面,由于造成误解,这种举报、复议、诉讼,也造成了行政资源、司法资源的浪费。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今年的5月12号,姜大明部长签署了第67号令,发布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的解释》,对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含义作出了进一步的解释,具体明确了国土资源部管辖案件的范围。根据这个解释,国土资源部主要管四类案件,首先是一般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都是以县级土地矿产资源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为原则,一是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国土资源部管辖的案件,主要是《矿产资源法》明确的油气资源的违法勘查、违法开采案件由国土资源部管辖;二是国务院要求国土资源部管辖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也就是国务院交办的案件;三是跨省级行政区域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比如一个违法案件可能横跨了内蒙、河北,这样的案件可能哪个省来管辖都不合适,就由国土资源部来管辖;四是国土资源部认为应当由其管辖的其他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这是关于案件管辖的说明。(2016-06-22 10:21)

  •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岳晓武]此外,对2015年度的全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顺利,通过抓工作统筹、抓培训指导、抓调研督导、抓社会宣传、抓重点大图斑的核查、抓指导规范,去年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顺利,目前正进入数据汇总和约谈阶段。
    今年的约谈有几个特点,一是坚持省级人民政府作为约谈的主体;二是坚持省级全覆盖开展约谈工作,该省级约谈的就省级约谈,不能随意下放。第三是坚持开门约谈,就是在约谈的时候加强宣传力度,由媒体公开报道。目前卫片执法工作已经进入到查处整改的关键阶段,天津、黑龙江、浙江、广东四个省市,已由省级政府召开了约谈会。这是1—5月份的国土资卫片执法检工作情况。(2016-06-22 09:58)

  •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岳晓武]近年来,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紧紧围绕“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定位,坚持耕地保护和资源节约基本国策,深化改革、稳中求进,围绕五大政策支柱,着力加强结构性改革,积极服务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同时,严守耕地红线,严格执法、重点问责,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用地、用矿的重大、典型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切实维护了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全国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1-5月份,全国共立案查处违法用地案件1.38万件,涉及土地面积8.41万亩,其中耕地2.41万亩,依法拆除建筑物287.36万平方米,没收建筑物423.00万平方米,罚没款2.43亿元;立案查处矿产资源领域违法案件953件,罚没款5282.89万元。全国共有245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8名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其中,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立案查处12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挂牌督办106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公开通报29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结果。
    (2016-06-22 09:52)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副巡视员夏俊]各位记者朋友们,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各位出席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今年6月25日,是第26个全国“土地日”,也是《土地管理法》颁布30周年纪念日。今年全国“土地日”主题是“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宣传主题要求我们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土地执法督察,坚决查处违法用地。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一是通报2016年1-5月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形势;二是公布4起挂牌督办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是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岳晓武,以及有关司局、单位的同志。
    下面,请岳晓武副局长通报2016年1-5月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形势,并公布4起挂牌督办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2016-06-22 09:51)

快速入口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地图 - 关于本站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网站调查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承办: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政府网站标识码:bm16000001京ICP备1804490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分辨率128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