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者说,回首改革开放30年,有两个没想到:一是没想到改革之路如此之艰难;二是没想到中国经济发展如此之快。
两个“没想到”,恰好吻合了矿业权改革探索的历程。近日,记者采访了中国矿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曾绍金,他曾经作为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司司长亲历亲为了这场改革。他的观点,一言以蔽之,就是矿业权改革是历史的必然。
记者:站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这个大背景下,您怎么理解中国的矿业权制度改革。
曾绍金:中国矿业权改革,必须从整个国家改革开放的大背景去看。30年前,邓小平提出了改革开放,而且从当时国民经济最薄弱的环节——广大农村开始,因为当时中国必须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改革的提出和实施,是国民经济和政治发展的必然产物。矿业领域里的改革同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实施的是计划经济,应该说,采用这个体制进行的大规模地质勘查和矿业开发,为当时的国民经济发展,奠定了非常好的基础。
记者:这个“好”,标志是什么?
曾绍金:第一,做了大量的基础地质工作。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到现在,我们并不落后,而且很快赶上或者达到了世界一流水平。第二,发现了大量的矿产地,建立了以开采为主体,包括采、选的完整独立的矿业体系。要知道,尽管在古代中国就有了矿业,但近代中国,却衰败到连铁钉都要进口。我国的钢产量从只有几万吨,发展到石油、煤炭、钢铁、有色各方面都有了快速发展,产量跃居世界第一位。
记者:中国矿业的发展是否满足了当时的需求?
曾绍金:那时候,我们的石油是出口的;煤炭是够用的;钢铁(尽管当时的钢铁产量,在现在看来很低)基本满足需要;有色金属也得到相应的发展。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经济很困难,出口矿产品是还外债重要的方式。
记者:这说明,计划经济在当时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曾绍金: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长期战难后的中国,用战后经济和计划经济体制建立了地质工作和矿业的基本完整体系,为中国矿业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功不可没。
但是,计划经济体制下,作为矿业的整体链条——地质勘探、矿产开采、选冶加工和经营销售被人为分割开了。
记者:这个分割,体现在矿业现象上,是什么?
曾绍金:国家的地勘单位用国家的钱来为国家找矿,找到了矿交给国家,国家分配给国有矿山企业,矿山企业负责开采;开采出的矿石,交国家的选冶企业;生产的产品,再由国有公司销售;大家各管各的,全吃“皇粮”。
记者:这一特点,是优势还是问题?
曾绍金:当时是优势,后来就成了问题。比如现在我们热议的矿城问题。
记者:在什么时候,问题变得完全不同了?
曾绍金:我认为,最明显的变化,从本世纪开始。
应该说,一直到了上个世纪末,也就是1994年后期,我们国家除了少数一部分矿产品进口量逐渐增加以外,主要的矿产品还是满足国内需要的。一部分原因,是从五六十年代甚至于七八十年代,找到但没有开采的所谓“呆矿”,由于科技进步,派上了用场。另一方面,国内的矿产品,由于国外市场的参加,国内需求供给基本平衡。
但是到了2000年以后,矿产品供求平衡被完全打破了。经过2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人基本生存问题解决了,人们整体生活水平上了一个台阶。在这个台阶上,城里的人要求改变住房,有了住房就想有汽车,汽车需要道路,房间里需要空调、电冰箱等,所有这些生产、生活必需品基本都是以矿产品为原材料。而且,中国已经建立了很多外向型企业,出口的绝大多数产品,也都需要依赖以矿产品为主的原材料。这两个因素,构成了本世纪初以来对矿产资源的消耗急剧增加。资源的不足凸显出来。
记者:我记得,我们很早就开始宣传矿产资源短缺了。
曾绍金:但是实际上那时没有切实的危机感。工业部门不觉得短缺,甚至相当一部分矿产品供大于求,出现销售困难;在当时的需求条件下,老百姓感受到的是供应充足,没发现买不了东西。当然这种感觉,是建立在当时的弱需求情况下。上世纪的城市居民基本是靠单位分房,分一个二三十平方米的房子已经知足了。现在情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家提出来要搞城市化和工业化。什么是城市化?中国每年要新增人口1500万,加上巨大的农村人口进城,每年城市新增人口达2800万,数量可能还要多。这样庞大的人口数量,要在城市里寻求工作、居住和生活,而他们基本的工作、生活条件构成,都与矿产品直接相关。什么是工业化?工业化的基础原材料更是以矿产资源为基础。
记者:您是说,矿产品需求的增长,是城市化和工业化的结果?
曾绍金:在城市化过程和工业化过程中,矿产品需求量的急剧增加,是任何国家和社会都不可回避的问题。而在这种背景下,如果我们还不改变老的运行机制体制,不改变管理方式和模式,不对矿业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进行改革,中国的经济就没有办法发展下去。因为大家都知道一句话,矿产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物质基础。这就是矿业权改革的最大理由。
记者:1996年,我国对1986年出台的矿法进行了修改,又在1998年出台了三个相关的实施办法,能不能认为,这次矿法的修改,就是顺应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
曾绍金:上世纪80年代,我们已经意识到矿产资源要立法的重要性,并且在1986年立了第一部《矿产资源法》。但这个法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仍然是国家处置矿产,交给国有企业开采,乡镇企业进入矿业,但限制相当严格。
1996年修改矿产资源法,确立了探矿权、采矿权可以有条件的转让。1998年2月12日,国务院就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矿业权转让发布了三个法规。正好这年4月,国土资源部成立。应该说,修改后矿法的实施,开辟了一个新的时代。
但是从1998年~2002年,经济高速发展,国有企业改革也加紧进行。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企业都在追求利润最大化。地质队的利益怎么体现,也是摆在我们面前很重要的问题。地质队在具备条件的时候,可以申请采矿权,有了采矿权就可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这就是我们矿业权市场建立最初的一个想法。就是说,无论是探矿权还是采矿权,都不是行政特许权,或者不仅仅是行政权,而应该是一个财产权。这个概念到现在已经比较明确了,今年开始实施的《物权法》明确探矿权、采矿权就是用益物权。
记者:您当开发司司长的时候,国土资源部在矿业权改革上实行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就是矿业权的招拍挂,对此一直存在争议,您自己怎么看?
曾绍金:我认为,这个制度不是政府部门拍脑袋想出来的,而是市场发展的需要。矿产品价格的急速增加,扩大了矿业的利润空间,就有人愿意出钱,买矿业权。计划经济时代,我们已经做了大量的地质工作,严格来讲,完全的空白点几乎没有。在多家企业都需要申请同一个矿业权的时候,按照原来申请优先的原则,实际操控上已经出现了问题。在同一个时间,会出现多个投资者对同样的矿区抱有希望。这种情况下,我认为,招拍挂是比较公正的办法。一方面,从市场经济角度看,它比较能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另一方面,对官员的腐败也起到了制约作用。
记者:但是探矿是有风险的。
曾绍金:是有风险,但对于投资者,如果找到了矿,就有可能赚到了十倍、二十倍甚至是一百倍的钱。如果找不到矿,也赔得起,这个风险他承担。
记者:从2003年到现在,矿产品的价格变化很大,招拍挂在实施过程中的确出现了很多问题。
曾绍金:最大的问题,是政府的角色问题。政府不应追求价越卖越高好,而应该追求公开、公平、公正,追求合理地利用矿产资源。
记者:那您认为,矿业权改革在什么地方可以进一步完善?
曾绍金:我们首先要看到,改革开放30年,最近8年矿业体制的变化甚至可能超过了历史上几十年、几百年。这是根本性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难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矛盾,这样或那样的不完善,包括政府机关的不规范、投资人的不理智、各种利益团体的冲突交织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给管理层带来很大的考验。
但是我们不应该停留下来。一个基本的判定,就是中国要走市场经济,中国经济要国际化,中国的矿业正在国际化。这个过程中,政府应该通过引导,让投资人理智,而投资人的逐渐理智,反过来也会要求政府有更明确的规划、布局。就矿业权招拍挂这个方式而言,有很多问题的确还很值得研究。比如,它的范围怎么界定?哪种情况下更加有利于找矿?这些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只有用新体制、新思路来解决,而不能回到老体制上去。
记者:现在很多专家提出要分类管理,是不是就是政府管理意识的体现?
曾绍金:过去我们把所有的矿产资源都用一个管理模式管,很成问题。矿产资源分很多类型,比如有的是非耗竭性的,像地热和矿泉水;有的是耗竭性的,像石油、煤;有的很容易发现,像建筑用的石料;有的很难发现,像铜矿、金矿、铅锌矿;有的即使发现了也不能开采,像桂林山水的石头,全是建筑材料,能开采吗?绝对不行,因为它的景观价值远远大于它的原材料价值。对于这些不同类型的矿业权,我们应该有不同的管理模式。此外,不同地区也应该有不同的方式。中国这么大,东西地区经济发展差距这么大,不应该也不可能齐步走。
记者:你对当前矿产资源勘查的形势有什么看法。
曾绍金:我在1990年~1996年期间曾担任过地质矿产部勘查司司长,当时正是勘查工作低迷时期,当时我的任务之一是求人申请勘查许可证。现在情况变了,对探矿权的设立也有一些不同的说法。我想,看矿产资源的勘查形势,应该从大的方面看,一是勘查项目是在增加还是在减少;二是投资勘查的积极性和投资是在增强还是在减弱;三是勘查的工作量是在增加还是在减少;四是勘查的成果是在增加还是在减少。我想大家对以上四个问题的回答是明确而肯定的。在一个新的体制、新的机制建立的时期,难免会有很多问题和冲突,对这些问题和冲突,我想应该用新的眼光去看在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研究适应市场经济和矿业国际化的解决办法,倒退不是出路,而是死路。(本报记者 赵 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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