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有关意见》新闻通气会在部召开。图为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长高延利。(杨征 摄)
在实地督导工作当中也发现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还是进展问题,由于经费没有足额落实到位,影响了工作的开展。还有一些地方,对如实上报的统计调查数据有顾虑,把耕地增加了,耕地保护责任更重了,等等有各种顾虑。这些问题影响了成果上报,调查进度的推进和调查质量的保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主要有五方面内容。
一、采取综合措施,整体推进工作。
要求各地按照第二次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认真总结08年工作,以按照时限、全面完成、保证质量为重点,制定09年具体工作计划和安排。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综合措施,突出重点,整体推动工作。部建立动态通报制度,根据各地确定的工作时限,定期通报外业调查,等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地区,部将进行重点督导和检查。
对于地方在土地调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部将组织力量,及时进行实地会商解决。对于经通报和督导后,整改措施不到位,组织不力,工作进度仍然滞后的,部领导约谈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约谈后改进仍不明显的,国家土地总督察约谈该省(区、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组长。要及时掌握全国每个县的二次调查,具体到每个县的进展程度。在此基础上建立一种会商通报督导和约谈制度。对于有什么问题,我们集中力量实地会商解决。解决完以后,掌握整个情况,对全面的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进行督导。工作通报督导以后,其中仍然较慢的,要进行约谈。
二、统筹协调、按要求分步骤完成任务。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目标任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地在全面推进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基础上,统筹协调、重点抓好农村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以及城镇各类专项用地面积统计。保证部2009年底汇总全国土地利用数据,按时向国务院上报汇总结果。对城镇内部土地调查,各地要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有计划的推进,要满足国家管理整个宏观决策的需要。
三、明确政策,据实上报土地调查数据。
各地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分类标准,依据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地类认定。对使用耕地开垦费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已经在耕种且没有用于占补平衡的耕地,对于依法作为耕地如实调查统计,可以按照耕地指标储备管理要求,用于今后的耕地占补平衡。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显示耕地增加或减少较多的省(区、市),部在确定省级耕地保护目标时,不增加或减少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等指标数量。国家向各省(区、市)下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数额,依照经部确认的该省(区、市)第二次土地调查耕地数据计算。
这部分主要是强调我们第二次土地调查,是按照土地利用分类标准进行的。强调按照现状进行调查。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的耕地,必须如实调查统计,符合条件的可用于今后的耕地占补平衡。有的地方担心这次调查耕地面积大了,会增加了耕地保护的任务,有这样的顾虑。我们发这个文,明确增地不增任务,减地不减责任。
四、主动服务,加强土地调查成果应用。
各地要按照“边调查、边应用”原则,主动服务,及时将经审核确定的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应用到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中。各地要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统筹考虑,提高修编工作的科学性。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要以经国家确定的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及政策为依据,校核规划修编基数。省(区、市)报批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承诺该省份确保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各项任务的时限。
2010年1月1日起,土地管理各项工作必须以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及政策为依据。各级建设用地报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立项等工作,必须以国家确认的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及政策为基础依据。
五、严肃法纪、坚决纠正和查处在土地调查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各地要按照《土地调查条例》要求,对本行政区域的土地调查成果质量负起责任。要加强对土地调查的日常检查,对耕地等要进行重点检查、核查。对于发现的土地调查成果质量问题,要坚决予以整改和纠正。
各地要严肃土地调查法纪,及时查处非法干预土地调查工作、篡改和瞒报土地调查结果的行为。根据违法情节,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予以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确保土地调查数据真实、准确。
这主要是强调各级要如实上报数据,各级政府有关人员不能干预调查工作,篡改和瞒报调查结果。因为各地对土地调查数据作用的理解不尽相同,对调查、查清数据,真实数据的认识各不相同,部分地方有瞒报或虚报的倾向。特别是我们在“15号令”实施以后,违法用地超过一定比例,要追究当地政府的责任,我们也在落实耕地保护、耕地质量和耕地数量的共同责任,要追究地方政府的责任,这种责任面前,部分地方有虚报、瞒报数据的倾向。
以上是我主要通报的内容,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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