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自2012年起对各设区市开展节约用地考核,并单列600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5个节约集约用地突出的设区市进行了奖励。为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从今年开始,将由省政府对设区市和直管县用地情况进行考核。新的考核办法采取定量评价与当年新建产业项目用地情况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定量评价分为利用强度、用地弹性、增长耗地、管理绩效4个类别,包括15项具体指标。
为此,河北省政府要求各地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而违法用地严重的市、县,将不能评优并取消用地指标奖励资格。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