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政府印发《关于公布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对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调整,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依法开展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严禁采取变通的方式降低补偿安置标准,坚决防止发生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情况。
本轮调整坚持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与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相结合、征地补偿水平与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运用社会经济指标更新法,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逐级平衡”的方式进行。
新发布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构成比例为4∶6,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调整成果主要以耕地补偿标准作为基准,其他土地采用调节系数的方式进行补偿。甘肃省上一轮平均区片综合地价为42501元/亩,调整后全省平均区片综合地价为47311元/亩,较上一轮涨幅为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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