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这是我国很多地方都在努力探索解决的一个棘手问题。从各地的实践探索来看,宅基地退出的一个重要把握即是鼓励农民自愿有偿退出。福建泉州泉港区建立的旧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很好地秉承了这一原则。
从无偿到有偿,这是泉港区解决如何退出农村宅基地的一个突破口,与我国宅基地制度改革方向也是一致的。关于宅基地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早已明确,即进一步扩大权能,保障和丰富宅基地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抛开具体的补偿标准,“有偿”两字已经初步弥补了过去农民没有享受到的宅基地用益物权下的“占有、使用、处分”之外的“收益”权能。这就是扩大权能的现实体现。
此外,透过泉港区出台的《意见》,我们还可以发现,他们并没有实行“一刀切”,也没有进行强制,而是针对不同的宅基地退出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标准,有申不申请新宅基地之分,也有未申请新宅基情况下购房与否的区分。这就是尊重农民意愿的一种体现,更是让农民享受到了部分“处分”权能。
鼓励农民自愿有偿地退出宅基地,这是当前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泉港区的实践启示我们,找准突破口,探寻新路子,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就会向前迈出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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