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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创建海洋系统青年文明号活动实施意见 为推动海洋事业发展注入青春活力

2015-12-17      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兰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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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海洋报讯 近日,国家海洋局、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创建海洋系统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海洋系统青年文明号的评选范围、重点领域、具体条件和创建措施等。《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集体的示范带动作用,弘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职业精神,不断提升海洋事业的向心力、感召力、凝聚力,为推动海洋事业科学发展注入青春活力。 

  记者了解到,海洋系统青年文明号的创建评选范围包括,国家海洋局机关各司局、局属各单位,沿海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的一线集体。重点为海洋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维权执法、公益服务、生态环保、预报减灾、海洋科技、海洋经济、载人深潜、大洋科考、极地考察、海洋调查等领域。 

  《意见》提出,创建集体所在单位应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围绕海洋系统工作大局,立足本单位职能特点,在业务能力、服务水平、内部管理、人才建设等方面,制定具体明晰的创建目标、有形有效的创建措施、具体完备的创建计划。同时,要不断丰富创建载体,重点围绕海洋文化和事业发展,通过专题学习、座谈交流、典型选树等手段,加强对青年干部职业精神的培养,不断激发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内在活力。 

  健全制度规范是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展开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明确,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创建活动台账,做到工作显性化、可追踪。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公开青年文明号创建承诺,建立创建工作自查自评制度,及时总结整改,提高创建质量,通过开通监督电话、设置电子意见箱、邀请社会监督员等渠道,形成畅通的社会监督反馈机制。 

  根据安排,国家海洋局和共青团中央共同组建全国海洋系统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海洋系统各级青年文明号的统筹指导。《意见》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具体研究和系统规划,面向基层进行广泛动员,切实履行管理职责,通过细化创建标准、建立培训指导机制、完善日常监督措施等,推动基层创建工作规范有序、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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