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计划由国家海洋局组织,于2017年~2020年在海洋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中所涉及的数据、资料、信息与服务的有关业务活动(含重大专项和海洋业务工作)中实施。
计划明确了海洋质量提升目标。到2020年,在海洋工作单位中健全质量管理机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海洋质量管理能力,强化质量监督,全面实现海洋业务活动全过程质量管理。
计划要求健全海洋质量管理机制。海洋工作单位,包括海洋系统各相关单位和开展海洋业务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对重大专项任务完成质量、海洋业务工作成果负责,其法定代表人是质量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中,涉及数据、资料、信息与服务的国家海洋局局属单位在本行动计划中,全面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质量管理人员队伍和质量管理体系。
计划指出,要实施海洋业务活动的全过程质量管理。通过实施质量策划、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和质量改进,保证重要工作节点及其成果满足规定和预期要求。2017年~2018年,各海洋工作单位要率先在海洋重大专项中实现全过程质量管理;2019年~2020年,海洋业务工作要达到全过程质量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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