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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欧北极研究中心成立 推动北极气候变化、资源、航运及经济合作、政策与立法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2013-12-25      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仇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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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海洋报讯 12月10日,中国极地研究中心、冰岛研究中心等10家来自中国和北欧5国(冰岛、丹麦、芬兰、挪威、瑞典)的北极研究机构在上海签署了《中国—北欧北极研究中心合作协议》,宣布中国—北欧北极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北极中心)正式成立。

  

  北极中心成立仪式现场

  作为中国和北欧5国开展北极研究学术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北极中心将致力于增进对北极及其全球影响的认识、理解,促进北欧北极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中国与北极的协调发展,并将围绕北欧北极以及国际北极热点和重大问题,推动北极气候变化及其影响、北极资源、航运及经济合作、北极政策与立法等方向的国际交流和研究合作。

  北极中心开展研究合作的形式包括:围绕合作主题组织合作研究课题;为中国和北欧国家的学者、研究生提供访问学者津贴、奖学金,建立北极研究合作网络体系,开拓北极研究前沿;定期组织中国—北欧北极合作研讨会及相关工作会议;支持中国和北欧国家之间的北极信息共享与文化交流。

  建立北极中心的设想缘于2012年4月温家宝总理访问冰岛开启的中冰北极合作。中冰政府间《关于北极合作的框架协议》、中国国家海洋局和冰岛外交部签署的《海洋与极地科技合作谅解备忘录》提出了设立北极联合研究中心的合作意向。为进一步推进北极合作,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与冰岛研究中心提议将中冰北极研究合作扩大到北欧5国。在2013年6月召开的第一届中国—北欧北极合作研讨会上,中国极地研究中心提出了建立北极中心的建议,这一建议得到北欧5国及中国国内相关研究机构的热烈响应和积极支持,推动了北极中心的筹备和创设。

  北极中心设立了成员机构会议制度和秘书处。成员机构会议由来自中国和北欧国家的成员机构指定代表参加,秘书处设在中国极地研究中心。

  协议签署及北极中心成立仪式结束后,北极中心召开了第一次成员机构会议,讨论中心的运行机制及2014年工作计划。

  国家海洋局国际合作司有关负责人、外交部条约法律司有关负责人、北极国家外交使者、北极问题研究学者代表以及参与北极合作的高校和企业领导人等出席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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