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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沿海地区进入赤潮多发期 沿海各地积极应对赤潮灾害来袭

2013-06-07      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胡丽茹 王 晶 王 爽 李文捷 彭钰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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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海洋报讯 近日,我国沿海地区开始进入赤潮多发期,沿海各省市海洋厅局积极采取措施,以应对赤潮来袭,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辽宁设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设立了赤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该厅厅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灾害性赤潮应急管理工作,并协调相关厅直单位对省市赤潮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领导小组将对赤潮信息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发布制度,按照赤潮灾害发生的影响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将赤潮灾害分为4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赤潮灾害、重大赤潮灾害、较大赤潮灾害、一般赤潮灾害,根据不同级别响应不同应急标准。 

河北全面改造观测设备 

    河北省海洋局预测, 今年该省赤潮发生次数为4次~6次。为此,该局根据《河北省赤潮灾害应急预案》,制定了赤潮灾害应急管理具体对策。 

    该局对秦皇岛、京唐港、曹妃甸和黄骅港等4个海洋观测站的观测仪器设备进行了全面更新和改造,提高了观测仪器性能;并实行应急会商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赤潮灾害预警报和实况速报。 

山东修订灾害应急预案 

    为应对今年的赤潮高发期,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近日修订了《赤潮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山东省沿海各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省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和预报台,细化工作制度和流程,建立岗位责任制。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表示,将及时对赤潮灾害的发生、发展和危害进行通报说明;如发现在渔场、养殖区发生赤潮灾害,将根据赤潮情况,由沿海地方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采取禁捕、封闭等措施;在赤潮灾害发生地,当地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鱼贝类食物中毒防治等与赤潮灾害有关的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加强食用海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福建重点监测4个赤潮监控区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采取多项措施防范赤潮:提前对沿海设立的8个生态浮标进行回收、保养并重新布放;从4月进入常规监测,重点监测三沙湾、闽江口、平潭沿海和厦门沿岸等4个赤潮监控区;将赤潮灾害防范宣传手册发放到沿海渔业养殖村,并把赤潮防范知识纳入“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 

    此外,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每周将发布两期《福建省赤潮周报》,及时发布赤潮、水文气象、水质等信息;当赤潮发生后,该厅还将及时组织编写《福建省赤潮灾害信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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