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聚焦“源头预防”,创新构建县(区)、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的自然资源一体化监管体系,健全“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工作机制,切实打通源头防控“最初一公里”。
压实三级责任,建强监管阵地。市政府印发专项通知,明确县(区)、镇(街道)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村(居)委会第一发现人责任。镇、村两级靠前发力,科学划分责任片区、落实干部包保、强化科技预警,全面压实巡查、发现、制止、整改责任。新机制运行以来,基层镇村第一时间发现、处置新增违法行为5起,涉及面积6.74亩,发现率、制止率、整改率均达到100%,全市自然资源领域新增违法违规行为明显下降。
强化部门协同,实现共管共治。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厘清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水务等部门监管职责,强化协调联动,推动自然资源管理从“单兵作战”向“协同共管”转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先后与公安、检察、纪检监察及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违法线索移交移送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执法联动,构建权责清晰、高效协同的一体化监管格局。
健全保障机制,推动常态长效。健全“巡查发现、线索上报、联合制止”工作流程,统一制发动态巡查台账和问题线索报送表,接入“皖政通”“一表通”系统,将信息终端延伸至镇、村,实行线索“月报制”,打通巡查信息直报通道。同步开展政策宣讲与业务培训,已组织培训2场、覆盖党员干部200余人次,基层监管意识与履职能力显著提升。